2025年奉化区入学特殊情况申请信息
导语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公布,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3日—7日(每天7:30-22:30);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8日—6月12日(每天7:30-22:30)。
2025年奉化区入学特殊情况申请信息
特殊情况申请
(一)网上申请
政策性优抚优待对象、因各种原因无法在招生系统上报名、要求调剂到其他学校入读、要求延缓入学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2025年奉化区新生入学特殊情况申请”,具体如下:通过手机微信或钉钉扫描二维码进入“2025年奉化区新生入学特殊情况申请”。进入后先通过“立即注册”,提供家长的证件号、设置密码、输入手机号注册一个新用户,然后“返回登录”,再通过证件号、密码登录。登录后根据特殊情况类别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证明材料,完成后提交即可。
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交时间:6月3日-6月7日。
初中一年级新生提交时间:6月8日-6月12日。
提交的信息经核验属实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及对应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在招生第二阶段统筹调剂或处理,逾期未提交的,原则上不再受理。此系统上完成登记,仅指学生提出了申请,不代表已经被录取。此系统只用作特殊情况申请,除了确实无法在招生系统上报名的学生外,均还需在招生系统上完成报名。
(二)特殊情况类别
1.政策性优抚优待。政策性优抚优待对象填写《政策性优抚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附件4),由认定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缺少审核人签名或单位公章的,均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户口本、《政策性优抚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符合政策性优抚优待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性优抚优待对象及认定部门:
2.第八批次学生调剂申请。证明材料:户口本、本学区内长期居住证明或户口挂靠的户主住房产权证。
3.拆迁过渡。住房已拆迁或已签订协议,但还未安置的,可申请在原址或在安置地学校入学。证明材料:户口本、住房拆迁协议。其中选择货币安置的拆迁户,视作有房,不适用本条。
4.集体户口。通过人才落户、居住落户、投资创业落户等,户籍是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排序在家庭户之后。证明材料:户口本。
5.商业房产。房产不属于住房,如商铺、办公用房、40年产权公寓等,能证明在奉化区有稳定工作或长期居住。排序在70年产权住房之后。证明材料:房产产权证。
6.长幼随学。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同一家庭多个小孩同时就读同一学段(同时读小学或同时读初中)的,可以通过“幼随长”或“长随幼”或同时调整至同一学校等实现多个小孩同校就读。就读学校原则上为目前符合入读条件的学校,即按现户籍地、现住房地、现居住证所在地等条件安排。证明材料:现户口本、现住房产权证或现居住证、大孩学籍证明。其中要求“长随幼”的,大孩可以在本学期末时根据转学公告提出转学申请,申请时注明“长随幼”。锦溪书院因为通过学生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暂不实行“长幼随学”,但双胞胎、多胞胎可以捆绑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7.残疾儿童少年。(1)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聋童及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向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报名就读。具体可咨询区培智学校(联系电话:88901327),并由培智学校登记入册。(2)轻度智障儿童按正常方式报名,随班就读;中度、重度智障儿童向区培智学校报名就读,其中重度智障儿童开展上门送教服务,具体评估认定由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方案另行制定。(3)其他肢体残疾儿童按正常方式报名,随班就读。
8.延缓入学。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入学的奉化区户籍儿童。证明材料: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户口本。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如需延缓入学,须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9.住房产权证延误。监护人已在奉化区全款购买住房(已办妥银行按揭手续买房的也视作全款购买),且住房已经交付,暂未拿到住房产权证,需要以房申请入学的。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全款购房发票。先行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或调剂录取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10.未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及本人因故未取得奉化区《浙江省居住证》,但已在奉化区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且在宁波市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随迁子女。证明材料:办理居住登记时间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材料。先行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或调剂录取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11.其他未列入的特殊情况。存在其他未列入的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特别安排的,提供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