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2021上半年租赁补贴申报流程一览

导语 符合条件、并且量化积分达到10分的,可于2021年4月30日前进行网上申请量化积分,收到短信通知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于2021年6月30日前进行线上或线下申请。

  镇海区2021上半年租赁补贴申报流程一览

  申报程序

  (一)量化积分申请

  量化积分达到10分的,下载并注册完成“浙里办”APP,于2021年4月30日前进行网上申请。

  APP申请步骤:

  下载“浙里办”app → 选择左上角区域“宁波,镇海区”→ 搜索“e乡积分”→ 进入“e乡积分”首页 → e政策 → 租赁补贴 → 点击申请。

  (二)租赁补贴申请名单确认

  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对申请本次租赁补贴人员根据保障需求按量化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确定人员名单,如出现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情况,则根据申请人在我区居住年限、社会保险、文化程度等综合情况安排,由区流动人口管理办确定最终符合申请租赁补贴的人员名单并短信通知到申请人员,同时将名单移交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三)租赁补贴申请受理

  收到短信通知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于2021年6月30日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镇海区—“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进行网上在线办理或携带租赁补贴申请资料到居住所在地镇(街道)住房保障申请受理点进行现场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租赁补贴资格。

  (四)租赁补贴公示

  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将最后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按规定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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