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引进高级人才购房补贴办理指南

导语 宁波新引进高级人才在宁波购买首套房可按规定申请购房补贴,但是补贴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

  宁波新引进高级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市及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符合甬党发〔2015〕29号文件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高级人才,在已享受15万元安家补助基础上,自2015年8月12日起3年内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再给予一次性15万元购房补贴。

 

  2.已购买低收入家庭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及已享受博士后出站留甬安家补助、人才公寓货币补贴等相关政策性补助的人才,不再享受上述购房补贴政策。

  3.夫妻双方同时符合享受条件的,其中一方全额享受,另一方享受50%。

  二、申报提交材料及流程

  1.市本级单位每年3月、9月、12月可统一向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申报。

  符合条件的对象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市新引进高级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申请表点击下载

  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新引进高级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
  (2)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及户口簿;
  (3)高级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文件,新引进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在甬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6)购房合同(期房)、房产证件(二手房)或不动产权证、契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7)购房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三、申请流程

  四、申请地点

  购房补贴统一办理地址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高级人才购买房屋产权多人持有的,符合政策规定的申报者,按以下原则享受购房补贴:

  (1)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房屋产权且双方都符合条件的,其中一方全额享受,另一方享受50%;

  (2)直系亲属与申报者共同持有房屋产权的,购房补贴申请者占房屋产权1/2(含)以上的,按规定全额享受;不足1/2的,按享有产权比例享受,单套房子最多享受15万补贴;

  (3)非直系亲属关系多名高级人才购房的,单个享受高级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申报者需持有1/3(含)以上产权,购房补贴按持有产权比例享受,单套房子最多享受15万购房补贴。

  (二)各县市区实际办理过程中,办理流程材料等可能略有差异,以实际办理为准。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补贴】获取宁波购房补贴最新政策、申报入口/时间/方式/流程/材料、以及相关材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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