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年5月10日起,浙江省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前在网上预约,且网上预约需提前2至30天。
2025年宁波结婚证补办流程
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流程图
预约办理方式
网上婚姻登记预约服务:登录浙江省民政厅、宁波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或“浙里办”APP进入“浙有姻缘”—“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点击查看:https://jhyy.mzt.zj.gov.cn/)进行网上婚姻登记预约。
同意预约并不等于同意受理、同意登记。
预约当事人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婚姻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办理。
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声明书》原件(男女双方各填写1张)。
(二)本人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
现役军人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应当提交本人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三)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由当事人书面作出查档情况说明并应当提交下列至少两项婚姻关系证据的材料:
(一)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或者户口簿上曾经记载为夫妻关系的材料;
(二)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当事人何年何月何日办理过结婚登记的说明材料;
(三)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夫妻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材料;
(四)村(居)民委员会主动出具的婚姻关系凭证材料;
(五)两名近亲属作出的当事人为夫妻关系的声明。相关证明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进行书面声明并对证明事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依法登记过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声明依法登记且婚姻关系存续至今,能够提供充分证据的,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后为其补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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