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解读
导语 2025年宁波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解读,包含公益性岗位定义、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和条件、补贴期限等。
2025年宁波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解读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并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等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我市用人单位,开发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接收由人力社保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托底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和期限是多少?
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申领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确定,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 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用人单位如何申请开发公益性岗位?
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应当提交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内容包括拟提供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用条件、可安置人数和工资待遇等,经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明)住所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初审,报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公益性岗位按什么原则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公益性岗位使用坚持托底和适岗兼顾,综合家庭困难状况、年龄、失业时间、就业能力、残疾等级和岗位适配情况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人员、持证残疾人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哪些情形下,已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需退出公益性岗位?
上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上岗协议)同时终止或解除:
(一)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
(二)领取营业证照,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担任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
(三)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
(四)弄虚作假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KGuWPzgJbqhleustEbE8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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