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宁波已上岗就业困难人员退出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导语 2025宁波已上岗就业困难人员退出公益性岗位的情形有五种,上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应推出公益性岗位。
2025宁波已上岗就业困难人员退出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哪些情形下,已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需退出公益性岗位?
上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上岗协议)同时终止或解除:
(一)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
(二)领取营业证照,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担任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
(三)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
(四)弄虚作假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KGuWPzgJbqhleustEbE8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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