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农商银行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导语 2024年10月14日,余姚农商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2024年余姚农商银行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要求,更好服务客户,我行现就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房贷”)利率有关操作事项公告如下:
总体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便捷性需求。
调整范围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将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我行已发放的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
(三)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四)须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逾期或不良状态,须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
调整规则
(一)对于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不作调整。
(二)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定价方式
(一)以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统一批量调整。
(二)存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贷款,客户须线上或线下向我行申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三)可采取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调整结果一致,我行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进行调整。
申请及调整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客户自公告之日起可通过线上(“丰收互联/微信小程序-房贷预约”菜单栏)、线下(原贷款经办支行)申请定价方式转换,在2024年10月24日(含)前审核通过并签订补充协议的,纳入2024年10月25日批量调整范围;之后申请的,我行将在2024年10月25日(不含)后,及时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利率调整,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三)对于不在银行批量调整的范围内,需要主动申请调整的贷款,贷款客户若在2024年10月24日后根据我行要求完成主动申请并将贷款转换为满足批量调整的贷款,我行将在2024年10月25日后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后完成调整。
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客户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
(二)客户可通过我行“丰收互联”手机银行搜索“我的贷款”,选择“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借款记录”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选择“个人住房消费贷款-还款计划”查询调整后的还款计划。
温馨提示
(一)本公告发布后,客户如对上述批量下调安排有异议,可在2024年10月24日(不含)之前向当地网点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我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在前述规定期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下调。敬请留意。
(二)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具体结果以“丰收互联”手机银行查询为准。
(三)在为客户办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敬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如有疑问,请咨询贷款办理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