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导语 鄞州区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有哪些条件?申请鄞州区引进人才公租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鄞州区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条件:
1.鄞州区依法设立的注册纳税企业在职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原籍在市区范围以外,已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经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参照宁波市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
(3)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柔性引进人才需提供连续6个月的个税完税证明);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范围内无房,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无住房资助能力。
2.鄞州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原籍在市区范围以外,已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教育系统市级及以上名教师、特级教师(其中外省调入的人员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范围内无房,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无住房资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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