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区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延长
导语 北仑区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申报截止时间延续至2025年1月31日。
宁波北仑区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延长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甬建发〔2024〕58号)文件第三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北仑区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申报截止时间延续至2025年1月31日。具体申请、审核、发放流程等仍参照《北仑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仑建〔2023〕76号)文件执行。
补贴标准
(一)新建商品住宅。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预售、现售)购买人一次性给予网签备案合同总价的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
(二)二手住宅。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宅购买人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
购房补贴申报材料
(一)新建商品住宅
申报购房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
1.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
2.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编号;
3.购房人本人银行账号及开户信息;
4.存在产权共有情形的需提供指定领取人承诺书。
(二)二手住宅
申报购房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
1.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
2.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购房人本人银行账号及开户信息;
5.存在产权共有情形的需提供指定领取人承诺书。
申报发放程序
(一)受理。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新建商品住宅完成合同网签备案、二手房完成不动产登记并缴纳契税后,通过浙里办应用扫描“北仑购房补贴入口二维码”按要求进行线上申请,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资料。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房管窗口(窗号:31、34、35、37)设有购房补贴申报引导服务,并为无法在线办理的提供线下申报服务。
(二)审核。住建部门牵头对申请补贴情况(合同网签备案时间、购房人、房屋性质及有关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审核结果以短消息形式通知申报人。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由区住建局计算补贴额度,并进行登记汇总。
(三)发放。经审核符合购房补贴申领条件的,区住建局计算补贴额度,每月分类(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编制《购房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经资规分局复核后交由区住建局发放。区住建局牵头,与区财政局、资规分局及区税务局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对申请材料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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