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鄞州区幼儿园录取顺序

导语 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已经公布,公办幼儿园招生优先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鼓励并统筹安排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2024年宁波鄞州区幼儿园录取顺序

  录取原则与顺序

  本部分针对小班招生。中班、大班招生(补招)可参照。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以下两项基本原则:

  1.坚持“住户一致”优先原则。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住户一致业主子女的入读需求,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批有序录取。“住户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房产权利人仅为父母)三者一致。

  2.坚持就近就便入园原则。幼儿园应遵循相对就近原则招生。在有空余学额的幼儿园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服务举措。

  (二)录取批次

  在学前教育资源有所富余的区域,各幼儿园可按录取批次与监护人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报园所的排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预录取。

  在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区域,原则上仍实行分批有序录取,前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额,方可录取下一批次,额满即止。如集团化幼儿园符合条件适龄儿童数多于招生计划数,原则上先在集团内调剂,后在区内调剂。符合优先条件的随迁适龄儿童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以居住时长为序,其他适龄儿童在父母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以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序。

  1.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按以下顺序录取

  (1)适龄儿童家庭户房所在地属于配套幼儿园本小区范围

  第一顺序:本小区“住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

  第二顺序: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宅房均在本小区。

  第三顺序: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本小区,但家庭住宅房在本小区,且住宅房产权利人仅为父母。

  第四顺序:适龄儿童户籍在配套幼儿园本小区范围内,但在本小区无家庭住宅房。

  (2)适龄儿童家庭户房所在地在鄞州区

  第一顺序:鄞州区内“住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

  第二顺序: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宅房均在鄞州区。

  第三顺序:适龄儿童户籍不在鄞州区,但家庭住宅房在鄞州区,且住宅房产权利人仅为父母。

  第四顺序:适龄儿童户籍在鄞州区,但在鄞州区无家庭住宅房。

  (3)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鄞州区

  第一顺序:符合条件的随迁适龄儿童。

  第二顺序:实际居住在鄞州区的其他情况适龄儿童。

  2.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按以下顺序录取

  第一顺序:鄞州区内“住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

  第二顺序:鄞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顺序:鄞州区内无户籍有家庭住宅房的适龄儿童,住宅房产权利人仅为父母。

  第四顺序:符合条件的随迁适龄儿童。

  第五顺序:实际居住在鄞州区的其他情况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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