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女学生医保参保期间生育可以报销吗?

导语 城乡居民医保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简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为大学生群体提供较全面的基本医疗保障,能化解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宁波女学生如在参保期间生育,医疗费能否报销?

  参保学生生育医疗费待遇:待遇享受期内的女学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含住院分娩医疗费及妊娠期间产前检查费),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

  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待遇的,不重复享受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定额补偿待遇。

  看病结算方式

  大学生凭本人的医保码或社保卡,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和本校纳入宁波市区医保定点的卫生所、医务室选择就医,医疗费直接结算。

  大学生到浙江省内其它城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就医,无需备案,可直接扫码(刷卡)就医结算。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转浙江省外就医以及浙江省外长期异地居住就医的,应事先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大学生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学校规定的实习期间,在省外相关居住地、实习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所发生的医疗费,在说明学生原籍所在地或实习所在地后,可按规定申请零星报销,并享受在本市就医同等待遇。

  政策来源:宁波医疗保障,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hqruBMvIaKD4UMzPOIpf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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