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可以在宁波结婚登记吗?

导语 根据国务院批复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民办发〔2023〕6号),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外地户籍可以在宁波结婚登记吗?

  可以。

  携带材料

  双方非浙江省户籍且经常居住地在省内的内地居民,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

  3、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或纸质《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的,应当事先到居住证发放地公安部门补办签注手续、恢复使用功能。

  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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