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波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金发放标准

导语 今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共有四个保险项目,分别为: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宁波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宁波市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宁波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

  2023宁波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金发放标准

  医疗互助保障金的给付标准

  1、当被保障人首次确诊患本办法第六条所指的七类重大疾病之一,并经住院治疗或手术治疗后,可申请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0000元(其中恶性肿瘤中凡符合本条第2款所指的病种,则按该款规定的给付标准给付医疗互助保障金)。本会给付医疗互助保障金后,保障责任即告终止。

  2、当被保障人首次确诊患第一期何杰金氏病、慢性淋巴性白血病、原位癌和各种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并经住院治疗后,可申请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3000元;进行手术或放疗、化疗治疗后,可再申请领取4000元手术(放、化疗)医疗互助保障金。本会给付医疗互助保障金后,保障责任即告终止。

  建立慰问金制度

  即被保障人在90天免责期内并于保单生效之日30天后,首次确诊患本办法第六条所指的其中一类重大疾病,并经住院治疗或手术治疗后,可向本会申请领取慰问金1000元。本会给付慰问金后,保障责任即告终止。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医疗互助】获取2023年度宁波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条件+参保入口、报销条件、补贴标准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