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申请异地贷款有哪些条件?

导语 异地贷款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宁波住房公积金申请异地贷款有哪些条件?

  办理条件

  借款人申请异地贷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并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 个月(含)以上;

  (二)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

  (三)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 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 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并已支付不 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五) 提供购房地中心认可的担保或抵押;

  (六) 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已结清;

  (七) 符合购房地中心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八)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方式

  借款职工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应向购房地中心提供借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并及时协助购房地中心核实借款职工缴存账户销户、转移、封存及个人重要信息变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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