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乡居民医保转为个体身份医保怎么办理

导语 宁波城乡居民医保缴纳之后还可以再变更吗,上班之后可以转为职工医保或者个体劳动者医保吗?

  宁波城乡居民医保转为个体身份医保怎么办理

  余姚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转为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结束前2个月内的11月1日-12月25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转换手续,取消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即在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一、办理时间

  11月1日-12月25日的正常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梨洲街道谭家岭东路2号)一楼人力社保服务区(A区)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力社保综合服务中心。

  特别提醒

  1.如果不在上述时间段转换以个人身份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则有6个月等待期。

  2.在每年12月办理的,医保待遇中断1个月(次年1月份),可按参保时的缴费标准,补缴1个月的医保费,待遇开通后可对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申请零星报销。

  3.待遇中断1个月且不办理补缴的亦可通过登记手续取消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即在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举例:

  李某,参加了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2018年11月来办理参保转换手续,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12月缴费,月度到账后,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李某2018年12月来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补缴一个月的职工医疗保险费,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如果徐某不补缴职工医疗保险费,那么在2019年1月缴费并月度到账后,从2019年2月1日起享受相应职工医保待遇,2019年1月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李某在其他时间,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那么都有6个月等待期。

  个体劳动者“医保类型转换”待遇享受情况表

  此文为宁波余姚市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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