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

导语 已办理纯商业个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快来看看申请的指南吧。

  申请主体:已办理纯商业个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

  受理时间:按照公积金中心名下承办银行时间办理

  咨询电话:北仑建行:86867155,北仑中行:86880638,北仑农行:86895000,北仑工行:86875316,大榭农行:86762625,北仑交行:86884542,公积金咨询电话:12329

  责任处室: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部

  办理时限:对受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管理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决定,特殊情况,经管理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在本市(北仑、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行政区域内已办理纯商业个贷,申请商转公贷款时,符合住房中心现行贷款政策和条件的职工。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和缴交公积金本人,对共有产权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共有产权人必须是配偶、父母、子女。

  申报资料:

  1.借款人、配偶、共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借款人、配偶、共有权人的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户口专用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借款人、共有权人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权人单位出具的月均收入证明原件1份,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1份

  5.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各1份

  6.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证(含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证、土管部门出具的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原商业银行出具贷款余额证明原件1份

  9.原商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原件(原件提供不出的提供1份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相符及银行合同章)及复印件各1份

  10、商业银行出具并加盖业务章的该套住房已办妥抵押的证明原件1份;他项权证复印件1份

  11、非宁波户籍提供宁波大市内有效居住证(含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备注:(1)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三证中,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2)借款人及配偶、共有权人必须到受托银行接受面谈记录。(3)公积金在北仑缴存的,收入证明格式必须是北仑公积金中心格式。(北仑公积金中心网站上可以下载)

  办理流程: 承办银行受理→信贷工作人员初审→信贷负责人复核→主任(分管主任)审批。

  办理地址:

  北仑建行

  北仑新矸新大路251号建行大楼二楼个人贷款中心,

  北仑中行

  北仑新矸华山路588号一楼个贷中心

  ,北仑农行

  北仑新矸明州路195号二楼个贷中心,

  北仑工行

  :北仑新矸中河路15号一楼个贷中心,

  大榭农行

  大榭开发区信拓路227号二楼客户部,

  北仑交行

  北仑明州路245号三楼个人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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