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优异待遇申请材料

导语 宁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办理优异待遇申请,只要你是劳动模范,在退休时可以申请宁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优异待遇,到时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服务对象: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

  受理部门:工资福利处

  受理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95号814室

  联系人:姚敏

  法定办理时限:无

  联系电话:0574—83867199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夏季14:30-18:00、其他季节14:00-17:30

  收费情况:不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322607

  申请材料:

  劳动模范(战斗英雄)凭本人荣誉证书办理,

  其中劳动模范(战斗英雄)需填写《劳动模范提高退休费比例申报表》

  宁波市突贡人员需填写《宁波市突出贡献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申报表》

  高级专家应填写《浙江省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申报表》,并附获奖项目的奖状(集体奖项,须另加主要完成人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退休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等

  附件下载

1.《劳动模范提高退休费比例申报表》及样表

2.《宁波市突出贡献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申报表》及样表

3.《浙江省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申报表》及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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