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购买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方法

导语 宁波购买购买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什么办理材料?办理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小编整合了宁波计提将户口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基础资料:

  1、《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项资料:

  1、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已付30%以上购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可提取的金额:为购房合同约定最后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已付款为限,整取。

  温馨提示:

  1、在提取房屋所有权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时,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若房屋所有权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金额不超已付款金额。提取时所需的资料:共同提取人工作单位开具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非同一户口的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除提供上述规定的相关购房资料外,还需提供购房人或配偶在该地工作(由单位提供)或系该地居民的有效证件,或购房者父母、子女系该地居民的有效证件(由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提供)。其中,购房者与其父母、子女的关系证明也应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

  3、如果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

  提取资料符合规定,当场办结;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中心不予办理;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提取人。

  办理地址:

  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三楼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

  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一楼 中国建设银行南大支行 5号窗口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024号——2034(双号) 文化广场北侧建行城建支行内住房公积金业务专柜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2329

  注:若房产所有权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获取宁波公积金最新政策、公积金查询/缴存/提取/贷款指南、服务网点地址及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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