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澳通行证续签指南

办理条件

1、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

2、持我市签发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再次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准确、完整、字迹清楚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申请表上贴申请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相片要求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相片标准》

(2)提交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公民无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件,并效验原件。

(3)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4)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网上续签

登录“宁波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www.nbsgaj.gov.cn)或“浙江省公安厅网上办事”(www.zjsgat.gov.cn),点击“个人办事”,有“港澳再次签注申请网上受理”选项,经过注册登录、在线身份核查等步骤后,就在线完成申报。

然后经过受理——收费——审核——审批——发证——归档完成港澳通行证的续签。

窗口续签

1、公安机关进行受理

2、收费办理港澳通行证相应种类所需费用

3、公安机关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及审批

4、公安机关向申请人发证

5、公安机关进行归档工作

办理地点

宁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电话:0574-87757210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

宁波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微信办事

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续签等业务最好提前预约(可减少在大厅的等候时间,不预约可能出现在当日的工作时间内无法办理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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