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一览

导语 宁波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41号),包括多种补贴政策,一起来看。

  2021年宁波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一览

  享受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民办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单位(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

  享受条件

  招用本市户籍劳动者、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补贴标准和期限

  每带动1 人就业满1年给予2000 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被带动就业人员连续享受期限计算。

  经办方式

  采取“零申报”方式办理,可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补贴资金直接发放。无法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可登录浙江政务网申报,或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在申报次月发放。

  申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3.被招用人员学历证明(高校毕业生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样表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人员类别

□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其他

二、创业实体基本信息

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 □个体工商户 □民办非企业

创业实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带动就业人员名册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人员

类别

劳动合同

起止时间

社保缴纳

起止时间

申请补贴金额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结果送达方式

□自取 □网上自助查询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及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字:(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带动人员类别分为①本市户籍人员②5年内高校毕业生;

  2.本表一份,由享受对象填写,经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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