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购房消费券第二轮发放标准+类型
导语 根据活动页面显示,本轮购房消费券券种为家电消费券,均为1000元减500元的抵扣券。购房人撤销购房合同,需将消费券一并返还,已经使用的按已使用消费券票面金额返还现金。具体申领金额一起来看。
第二轮购房消费券发放金额
本轮购房消费券申领标准如下:
房屋总价不超过200万元(含)的可申领1万元;
房屋总价200万元—300万元(含)的可申领1.5万元;
房屋总价300万元—400万元(含)的可申领2万元;
房屋总价400万元—500万元(含)的可申领2.5万元;
房屋总价超过500万元的可申领3万元。
注意事项:
1.消费券为1000元减500元的抵扣券。消费券使用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失效后无法再次申领。消费券须在规定时限内使用,不得直接兑换现金、不设找兑;为防止撤销商品住宅合同套取消费券行为,房屋交易管理平台将在购房人领取消费券时锁定房源直至交付。购房人撤销购房合同,需将消费券一并返还,已使用的,按已使用消费券票面金额返还现金。
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用户进行资格核验(用户必须保证填报的信息正确,不然将核验不通过),如申报资金总额超过安排资金,将进行公证抽奖,确定消费券中签人。
3.本轮消费券预计于1月10日发放到位,具体发放时间可能视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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