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波鄞州区幼儿园招生条件是什么

导语 宁波幼儿园2018招生公告发布了吗,幼儿园入学条件是什么,有户籍的怎么报名,没有户籍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高新区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2018年幼儿园招生

  基本原则

  (一)统筹资源,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根据辖区内幼儿园规划布局,统筹区内学前教育资源,各幼儿园应优先满足3-5周岁辖区幼儿入园需求。

  (二)因地制宜,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各年龄段班额。各幼儿园要按照区教育文体局核准的办园规模,招收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省等级(市星级)幼儿园,各年龄段班额人数按照省等级幼儿园规定标准,准办园各年龄段班额人数参照省三级幼儿园规定标准执行。

  (三)方便就近,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要优先招收本小区范围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幼儿。在满足配套小区户房一致适龄幼儿的基础上,再根据学额按“住、户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原则,招收区内适龄幼儿入园。

  (四)充分考虑非户籍人员子女入园需求。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印发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甬高科〔2016〕89号)中《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加强人才人文关怀实施细则(暂行)》的文件精神,统筹协调入园。港、澳、台籍人员子女根据区内学前教育资源,统筹协调入园。在满足户籍儿童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尽可能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需要在我区入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父母双方在本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所公布的招生报名日期,持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报名时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含后续一年以上)正式租赁合同,两证地址相符。

  2、父(母)在本区有稳定的职业,至少一人与本区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所公布的招生报名日期前依法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社保可放宽至宁波市本级)一年及以上(2018年起个体工商户提出入园申请的也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完税证明无效)。

  3、父母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招生时间

  全区幼儿园招生时间为4月初-5月底,具体时间由各幼儿园自主确定后,提前以招生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示。

  四、招生程序

  1、申报:各幼儿园要于3月10日前向区教育文体局申报秋季招生计划,各园报招生计划时,要求统一填报《宁波国家高新区幼儿园招生计划申报表》,并将此表加盖单位印章后报区教育文体局审核,待教育文体局核准后方可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2、公告: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招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名办法、收费项目和标准(2018年幼儿园收费标准按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的最新标准执行)、所需携带的材料等。各园要于3月20日前将招生公告报区教育文体局备案,并在正式招生前提前两周,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

  3、招生: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但不得进行文化知识方面的考试。招生时要查验户口簿、房产证、接种卡等相关证件。

  4、录取:各幼儿园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外公布幼儿录取名单。

  五、招生要求

  1、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要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进行招生,招生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并主动公开招生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

  2、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各幼儿园要积极宣传幼儿园办园特色、办园理念,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办法,明确招生时间、招生对象和招生程序等,并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工作,引导家长理性入园。

  3、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4、幼儿园要严格登记制度,为入园幼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备三项条件)建立学前教育电子学籍档案,完善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内容。

  5、幼儿园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抵制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廉洁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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