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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象山县人才分类认定申请对象

导语 《象山县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对在象山县工作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按照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D类人才、E类人才进行认定。

  2025年象山县人才分类认定申请对象

  申报对象

  在我县用人单位工作(在象缴纳社保),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各类人才。

  国内人才已退休的人员、国外人才、港澳台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认定为在象工作。

  象山自主申报的“国家、省级引才工程和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宁波市甬江引才工程(含原‘3315系列计划’)入选者”,可不受社保、个人所得税缴纳要求的限制。

  认定范围

  对在我县工作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按照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D类人才、E类人才进行认定,已认定市级人才的不重复认定。

  政策来源: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http://www.xiangshan.gov.cn/art/2023/7/17/art_1229680512_1777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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