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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仑青年公寓换新购规定

导语 《北仑区青年公寓申购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修订)》自2024年6月27日起施行,每年列入青年公寓的房屋总套数约为1000套(面积约10万平方米),最终以区政府批准数量为准。

  2025年北仑青年公寓换新购规定

  “换新购”办法

  对于自2019年起购买青年公寓的青年,参与“换新购”且新购商品房(不包括二手房)为北仑区的,其青年公寓5年或8年限售期(以青年公寓房屋完成产权登记为起算点)剩余期限转移至新购商品房。

  青年需完成新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按揭贷款手续,并配合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在新购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做好剩余限售期标记后,才能申请将原处于限售期内的青年公寓房屋售出。“换新购”自本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后予以实施。

  退出办法

  青年公寓房屋交付后应及时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登记时需载明青年公寓属性,作为转让时进行限制的判断依据。

  青年公寓房屋权属登记完成后满8年,或者登记完成后在北仑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满5年的可按照一般商品房进行转让。

  登记完成后未满8年,且在北仑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均不满5年申请转让的,应向区财政局缴纳房价补偿金,补偿金原则上与补贴金额相同。

  政策来源: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bl.gov.cn/art/2025/4/27/art_1229619783_1810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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