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公租房申请财产条件有哪些?

导语 公租房保障家庭包括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保障方式包括实物配租保障和货币补贴保障。

  鄞州区公租房申请财产条件有哪些?

  财产条件

  1.家庭货币财产和房屋资产总额,低于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乘以宁波市商品房销售均价(按宁波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年度商品房销售总额除以销售总面积计算)。

  2.家庭企业投资累计不超过30万元。

  3.家庭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价格低于宁波市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倍。

  公租房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

  公租房保障实行网上申请,申请家庭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申报。其中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在其户籍所在地区(县、市)申报;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在其单位注册登记住址(或灵活就业登记)所在地区(县、市)申报,特定家庭在市级住建部门指定区(县、市)申报。

  2、线下申报

  不能进行网上申报的,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由其户籍所在地区(县、市)住建部门公布的受理点线下辅助申报;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由其单位注册登记住址(或灵活就业登记)所在地区(县、市)住建部门公布的受理点线下辅助申报,特定家庭由市住建部门指定区(县、市)住建部门公布的受理点线下辅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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