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购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

导语 日前,针对购房人关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梳理了一份公积金贷款指导手册,打算买房的市民,可以收藏起来仔细阅读。

  2024年宁波购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居民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购房所在区(县、市)范围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新购住房按首套住房认定。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县、市)范围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正挂牌出售的,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新购住房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举例:

  1.某家庭在海曙区有一套住房但在鄞州区无住房,在鄞州区新购住房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2.某家庭在海曙区有一套住房但正挂牌出售,在海曙区新购住房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4年7月9日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宁波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时间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的时间为准),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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