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象山县人才公寓租房申请流程

导语 象山县各人才公寓产权单位可按“一寓一策”原则,申租对象为法定退休年龄内且列入象山县人才分类目录A—F类人才。

  2024年象山县人才公寓租房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

  (一)人才认定(限A-E类人才)。A-E类人才根据《象山县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象人社(2023)51号)文件,前往县人力社保局完成高层次人才认定,获取宁波市或象山县“高层次人才认定书”。

  (二)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以下途径下载并填写《象山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浙里办app—浙里人才之家—象山人才码—六子服务—房子,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县人力社保局审核:

  1.居民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A-E类高层次人才认定书,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限A-E类未缴纳社保人才提供,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并打印纳税证明);

  4.F类人才提供学历学位、职称、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浙里办APP下载并打印在象无房证明(已婚人才须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

  县人力社保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租条件的,在《象山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三)办理租房。申租人持申请表30日内前往所申请人才公寓的产权单位或管理运营单位办理租房手续,签订租房合同,约定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租赁押金、租赁期限和腾退等事项,并办理入住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若房源少于申租数的,原则上按照人才层次顺序确定优先申租对象;同一层次人才根据引进时间先后(即F类人才首次在象缴纳社保时间,A-E类人才首次在象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时间)确定申租对象。

  租赁协议采取一年一签,若续租或退租需提前1个月办理手续,需要续租的,申请人向人才公寓的产权单位或管理运营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房合同,所有人才公寓累计租期合计不超过3年。

  1.在象缴纳社保证明,未缴纳社保的A-E类人才须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浙里办app和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并打印);

  2.浙里办APP下载并打印在象无房证明(已婚人才须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

  点击下载附件:象山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doc

  政策来源:象山县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xiangshan.gov.cn/art/2024/2/23/art_1229560642_1785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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