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鄞州公租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条件

导语 申请鄞州区公租房,除需满足《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条件外,还应当满足有关收入、财产、住房条件以及非本地户籍申请对象有关学历、职称等要求。

  2023鄞州公租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条件

  根据《关于明确鄞州区公租房准入标准和保障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租房保障条件

  申请鄞州区公租房保障的住房、收入困难家庭,除需符合《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条件(点击查看:宁波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外,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收入条件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宁波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二)财产条件

  1.家庭货币财产和房屋资产总额,低于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乘以宁波市商品房销售均价(按宁波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年度商品房销售总额除以销售总面积计算)。

  2.家庭企业投资累计不超过30万元。

  3.家庭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价格低于宁波市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倍。

  (三)住房条件

  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在宁波市无住房,或单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多人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政策来源:鄞州区住建局,原文http://www.nbyz.gov.cn/art/2023/6/28/art_1229460047_1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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