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导语 《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根据2023年1月31日施行的《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对公租房的保障申请条件、条件认定标准、保障资格确认、实物配租保障、货币补贴保障、保障后续管理等具体规定进行明确和细化。
宁波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
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主申请人是与申请地区(县、市)注册登记单位签订劳动(工作)合同或者在申请地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本市城镇常住人口。
(二)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低于申请地区(县、市)规定标准。
(三)家庭在本市无现有住房。
(四)主申请人申请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处于在缴状态,其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申请人申请保障时应当在市级或申请地区(县、市)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地区(县、市)注册登记单位是指注册登记住址在申请地区(县、市)的用人单位。
(五)家庭主申请人学历、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岗位、荣誉称号、新市民量化积分等其中一项符合申请地区(县、市)人民政府规定要求。
更多公租房申请情形,点击查看:宁波市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年
温馨提醒: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取宁波市公租房最新政策、线上申请入口、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方式及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