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导语 《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根据2023年1月31日施行的《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对公租房的保障申请条件、条件认定标准、保障资格确认、实物配租保障、货币补贴保障、保障后续管理等具体规定进行明确和细化。

  宁波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主申请人是具有申请地区(县、市)城镇户籍的本市城镇常住人口,其中年龄未满28周岁的单人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申请人,申请前12个月内应在本市累计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且处于在缴状态。

  (二)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低于申请地区(县、市)规定标准。

  (三)家庭在本市无现有住房,或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申请地区(县、市)规定标准。

  更多公租房申请情形,点击查看:宁波市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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