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波新冠药品报销政策(最新)
导语 自4月1日0:00起(以患者入院或就诊时间计算),“新冠感染患者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挂账)政策,以及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按“新冠门诊”结算政策不再执行。
2023宁波新冠药品报销政策(最新)
将符合条件的诊疗方案内的医保目录外新冠治疗药品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国家医保局完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根据价格水平实施分类管理。国家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内未纳入医保目录的新冠治疗药品,被列入《关于完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中“疗程治疗费用与医保目录内同类药品差异较小”类别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水平可在目录内乙类药品的基础上适当下调。
附件内容来自余姚市中医医院,仅供参考
附件一:不纳入医保支付的中药配方颗粒目录(207种).xlsx
附件二:纳入医保支付的中药配方颗粒目录(144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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