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一览

导语 宁波鄞州区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指南来了,申请人可向窗口提交相关材料,或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报。

  鄞州区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一览

  宁波大市公租房最新政策:宁波公租房申请条件最新

  引进人才申请条件

  需满足以下条件:

  1、鄞州区依法设立的注册纳税企业在职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原籍在市区范围以外,已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经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参照宁波市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

  (3)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柔性引进人才需提供连续6个月的个税完税证明);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范围内无房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记录,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无住房资助能力。

  2、鄞州区事业单位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原籍在市区范围以外,已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教育系统市级及以上名教师、特级教师(其中外省调入的人员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范围内无房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记录,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无住房资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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