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波公积金购买产权可以再次提取吗?

导语 4月7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甬房公委〔2024〕3号),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相关政策作出了进一步调整,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4宁波公积金购买产权可以再次提取吗?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职工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后,不能再以购买此套住房部分产权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政府持有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需注意的是,市民购买商品房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或首付款支付凭证),提取金额为最后一期付款月之前住房公积金余额,且以已支付的购房款为限。

  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住房公积金提取涵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离休、退休提取;

  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缴存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缴存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因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出境提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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