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企业补贴有哪些?

导语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宁波市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明确了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20种补贴申报方式。

  2024年宁波企业补贴有哪些?

  一、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单位吸纳)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我市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费部分之和确定。补贴期限每人累计最长不超过1年。


  二、就业见习补贴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我市就业见习基地,接收高校毕业学年学生、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周岁青年就业见习,与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国家级和省级见习示范基地、年度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补贴标准可提高至80%。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的,每人按不超过50元标准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按实际见习期确定,每人最长不超过6个月,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12月31日前留用见习期未满的见习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剩余期限的就业见习补贴。招用本基地见习人员,依法补缴见习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对补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实际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补助对象和条件

  2023年6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市企业招用2023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参照执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参照执行)、登记失业16-24周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不少于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本补助不溯及被招用人员在毕业前的就业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不含已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被招用人员。

  (二)补助标准和期限

  补助标准为每招用1人一次性补助1500元。


  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市企业、社会组织、以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招用2023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周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不少于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不含已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被招用人员。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为每招用1人一次性补贴1500元。


  五、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一)贴息对象和条件

  我市小微企业,招用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达现有职工总数的15%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8%以上),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申请时市场主体经营状态正常,已办理贷款还本付息,且被招用对象处于在职状态。

  (二)贴息标准和期限

  贷款标准为每招用1人不超过2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贴息标准为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按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给予贴息,其他企业按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的贷款利率部分给予贴息,贴息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LPR+50BP。贴息期限自首次贷款起始时间起连续计算,每次最长不超过1年,最多不超过3次。

  贷款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贷款逾期还本付息的,不予贴息;贷款期中欠息的,逾期付息部分不予贴息。


  六、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单位吸纳)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我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在期满后转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制用工的,可直接申请本补贴。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费部分之和确定。补贴期限每人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招用初次核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的人员,可延长至其法定退休年龄。


  七、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我市独立核算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招用8人及以上家政服务员从事老人、残疾人照料或招用20人及以上家政服务员从事其他家政服务,签订半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费部分之和50%确定。补贴期限每人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http://rsj.ningbo.gov.cn/art/2023/12/29/art_1229676737_4348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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