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宁波前湾新区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导语 宁波前湾新区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展,新区全职引进的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安家补助。

  宁波前湾新区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宁波市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新区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新区全职引进的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安家补助。

  1、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10月10日期间,新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2、2018年10月11日至2022年7月24日期间,新区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3、2022年7月25日起,新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用人单位(包括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须在新区税务登记注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申报人才引进当时已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且已通过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按引进当时人才层次标准补助。

  二、申报时间

  (一)初次申报及上次申报时未购房的高层次人才:

  1、人才登录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http://hrs.nbrc.com.cn/),进入“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报页面,按网页提示上传申报表表格(在线生成,须本人签字、单位签字盖公章)及相关申报材料照片。上传的申报材料照片务必完整、清晰,不可随意裁切、修图。

  2、采用全线上申报,不再线下提交申报材料。

  3、各单位须提交一份申报汇总表电子表格。

  4、注意:申报时,人才所在单位是新区企业的,“单位性质”请选择“区(县、市)其他单位(包括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二)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10月10日期间引进,且已全额获得宁波市财政承担部分10万元安家补助,仅申请新区财政承担部分的高级人才:

  1、人才向所在单位提交纸质《新区新引进高级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按表列提供申报材料。

  2、人才所在单位统一向新区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同时提交一份申报汇总表电子表格。

  三、其他事宜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相关文件。

  2、申报期限:2023年10月31日前

  3、补助将在宁波市有关部门完成审核后,一并下发至本人银行账户。

  联系人:景小兵,电话:0574-63079871。

  4、附件:

  点击下载:新区新引进高级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

  政策来源:宁波前湾人才,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gzyrQnlflFK-p-74NnBl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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