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波居住证签注查不查社保?

导语 在浙江省内居住生活的流动人口,需要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2023宁波居住证签注查不查社保?

  不查。

  《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证件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证件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持有人的就业、居住、就读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予签注。

  《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的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在发证地的市区、县(市)范围内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温馨提醒: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获取宁波居住证最新申领指南、居住登记入口、办理条件/流程、进度查询、签注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