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鄞州区购车消费券活动实施细则
导语 鄞州区购车消费券活动实施细则来了,活动时间为2025年1月1日—3月31日(发票、上牌需要在此时间),活动期间若资金使用完毕则提前结束。
2025年鄞州区购车消费券活动实施细则
活动时间
2025年1月1日—3月31日(发票、上牌需要在此时间)。
(活动期间若资金使用完毕则提前结束)
活动内容
(一)参与商家
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商和二手车经销商。
(二)活动平台
汽车补贴申报平台。
路径:登陆“云闪付APP”在首页-热门推荐【市县消费券-区消费券】活动专区页面,选择“鄞州”,在汽车购新消费券活动页面申报补贴信息。
(三)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参与的车企购买新车:
3万元≤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购燃油车可获得1000元购车补贴,购新能源车可获得1500元购车补贴;
1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购燃油车可获得3000元购车补贴,购新能源车可获得4000元购车补贴;
2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30万元,购燃油车可获得4000元购车补贴,购新能源车可获得5500元购车补贴;
3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购燃油车可获得5500元购车补贴,购新能源车可获得7000元购车补贴。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参与的二手车企购买二手车:
5万元≤购车发票金额<15万元,可获得1000元购车补贴;
15万元≤购车发票金额<30万元,可获得3000元购车补贴;
3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可获得5000元购车补贴。
(四)补贴流程
1、付款金额要求
消费者在指定直营经营车企购车,需通过上传POS交易小票或成功交易截图,即可发起材料申报流程。
消费者在指定非直营车企购车,需要在车企报名的指定收款设备上通过刷卡或云闪付完成定金或首付款交易并上传POS交易小票(单笔交易金额≥2万元)。
2、资料提报要求
由车企至本项目指定平台,上传消费者购车资料,资料包含以下内容:开票车企营业执照名称(未签署承诺函的车企不予报送)、车企资料申报人员姓名、申报人员手机号、POS消费小票(直营经营模式车企可上传消费者交易截图)、用户身份证信息、银行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购车发票(限宁波且盖章备注:已参与宁波鄞州汽车消费券)、车架号、车牌号、行驶证(上牌地不限)、用户汽车消费券承诺书等信息(如购车人与付款人非本人,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机关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
经平台审核以后,锁定补贴额度,在资料审核成功后通过平台向消费者发放购车补贴。
3、资金额度。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所有购车补贴先到先得,以实际申报进度为准,资金分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调整,总资金使用完毕或活动时间截止均视为活动结束。
其他说明
(一)申报要求:由活动车企代消费者发起申报流程,通过指定渠道上传申报材料(所有资料需在发起申报后45天内完成)。
(二)补贴对象:汽车消费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每辆新车或二手车均只能申报1 次补贴,购车者在材料审核通过后获得购车补贴。
(三)退车管理:如发生退车则相应的奖励需按照现金面值返还指定账户。
(四)相关要求:该政策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宁波市促消费补贴”等政策不可重复享受。此次申请补贴的购车人必须为个人,享受汽车消费补贴的需在发票中明确注明,已参加过前期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经销商须在购车发票(含二手车销售发票)备注栏注明“已使用政府消费券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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