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江北区汽车购新消费券活动
导语 宁波江北区汽车购新消费券发放中!活动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活动期间若资金使用完毕则提前结束)。
2024年宁波江北区汽车购新消费券活动
一、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1.5万元≤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购燃油车可获得1000元购车补贴,购新能源车可获得1500元购车补贴;
2.1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购燃油车可获得3000元购车补贴,购新能源车可获得4000元购车补贴;
3.2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30万元,购燃油车可获得4000元购车补贴,购新能源车可领取获得5500元购车补贴;
4.3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购燃油车可获得5500元购车补贴,购新能源车可获得7000元购车补贴。
(三)发放形式
由活动车企代消费者在购车流程结束后发起,通过指定渠道上传申报材料,审核后发放补贴,补贴款统一打款至购车人指定银行账户,先报先得,名额有限,发完为止。
领取入口:点击进入
二、发放及使用规则
1、资料提报要求
由车企至指定平台上传消费者购车资料,资料包含以下内容:开票车企营业执照名称、POS消费小票(直营经营模式车企可上传消费者订单截图)、用户身份证信息、银行卡号、购车发票、车架号、行驶证、用户汽车消费券承诺书等信息(如购车人与付款人非本人,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2、经平台审核以后,锁定补贴额度,在资料申报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通过平台向消费者发放购车补贴。
3、总资金使用完毕或活动时间截止均视为活动结束。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自活动上线之日起-2025年1月10日23:59。销售车企在消费者购车后代为消费者提交汽车补贴申报资料,购车者所有资料齐全后汽车销售企业向平台申报。
(二)补贴对象:汽车消费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每辆新车只能申报 1 次补贴,消费者在材料审核通过后获得购车补贴。
(三)补贴发放:补贴资金将在材料审核通过后通过平台账户发放至消费者指定银行账户。
(四)退车管理:如发生退车则相应的奖励需按照现金面值返还指定账户。
(五)其他说明:
1.已参加过前期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活动仅限个人购车使用,享受汽车消费补贴的需在发票中明确注明并请消费者签字。参加宁波市江北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本人承诺不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等活动重复享受,如发现重复享受,以现金形式退回汽车消费补贴等额资金。
购车发票须注明已参与江北区汽车购新消费券活动。
2.需在活动时间内开具发票并提交相关资料。前期活动未配合提交资料或退款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3.购车人“云闪付”账户未注册未实名、提供银行账户不正确等原因不予补发,产生的资金损失由汽车销售企业承担。
4.车企应向消费者尽到上述告知义务,如出现重复补贴车企为唯一责任人,车企须追回重复补贴金额,如不能及时追回,车企应承担所有补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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