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第二轮购房消费券使用之后还能退房吗?
导语 根据活动页面显示,购房人撤销购房合同,需将消费券一并返还,已经使用的按已使用消费券票面金额返还现金。
第二轮购房消费券退款规则
购房人撤销购房合同,需将消费券一并返还,已经使用的按已使用消费券票面金额返还现金。
活动规则
(1)本轮购房消费券券种为家电消费券,具体可使用商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2)活动期间,符合报名资格的即可填报相关信息申领家电消费券,具体标准如下:房屋总价不超过200万元(含)的可申领1万元;房屋总价200-300万元(含)的可申领1.5万元;房屋总价300-400万元(含)的可申领2万元;房屋总价400-500万元(含)的可申领2.5万元;房屋总价超过500万元的可申领3万元。
注:
1.消费券为1000元减500元的抵扣券。消费券使用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失效后无法再次申领。消费券须在规定时限内使用,不得直接兑换现金、不设找兑;为防止撤销商品住宅合同套取消费券行为,房屋交易管理平台将在购房人领取消费券时锁定房源直至交付。购房人撤销购房合同,需将消费券一并返还,已使用的,按已使用消费券票面金额返还现金。
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用户进行资格核验(用户必须保证填报的信息正确,不然将核验不通过),如申报资金总额超过安排资金,将进行公证抽奖,确定消费券中签人。
3.本轮消费券预计于1月10日发放到位,具体发放时间可能视情调整。
(3)红包查询:中签的用户,可在云闪付APP主页面右上角“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询。
(4)云闪付消费券消费说明:消费券可以叠加使用,其余请参照云闪付的消费说明。
(5)云闪付消费券退款规则:其余请参照云闪付的消费说明。
(6)报名人可以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具体查询时间以甬派公布为准。)
(7)消费券活动结束。消费券有效期(2024年2月29日)后3个月内无退款情形的视为活动结束。如有发生中签人退款情形,以最后一笔退款之日起计算,3个月内如未再发生退款行为,视为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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