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第二轮购房消费券报名安排(时间+入口)
导语 12月1日—12月31日购买市六区新建商品住房(含共有产权房)完成合同网签和备案,或者购买二手住房并完成合同网签、办理纳税以及不动产登记的个人可以在甬派指定入口报名申领购房消费券,具体报名安排一起来看。
第二轮购房消费券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8日09:00至2024年1月3日23:59
二、报名对象
用户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12月1日-12月31日购买市六区新建商品住房(含共有产权房)完成合同网签和备案,或者购买二手住房并完成合同网签、办理纳税以及不动产登记的个人。合同网签和备案流程(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及合同网签、办理纳税和不动产登记流程(购买二手住房)均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缺一不可,否则无法参与活动(10-11月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网签、12月合同备案或10-11月完成二手住房网签,12月办理纳税和不动产登记的也可报名)。
注:此次申请的购房业主必须为个人,单位购房不在享受范围内;购买的房屋应为新建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商业办公用房、车位等非住宅用房不在享受范围内。
(2)报名本轮购房消费券的用户,报名的手机号必须与云闪付APP实名账户的手机号一致。
三、活动规则
(1)本轮购房消费券券种为家电消费券,具体可使用商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2)活动期间,符合报名资格的即可填报相关信息申领家电消费券,具体标准如下:房屋总价不超过200万元(含)的可申领1万元;房屋总价200-300万元(含)的可申领1.5万元;房屋总价300-400万元(含)的可申领2万元;房屋总价400-500万元(含)的可申领2.5万元;房屋总价超过500万元的可申领3万元。
注:
1.消费券为1000元减500元的抵扣券。消费券使用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失效后无法再次申领。消费券须在规定时限内使用,不得直接兑换现金、不设找兑;为防止撤销商品住宅合同套取消费券行为,房屋交易管理平台将在购房人领取消费券时锁定房源直至交付。购房人撤销购房合同,需将消费券一并返还,已使用的,按已使用消费券票面金额返还现金。
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用户进行资格核验(用户必须保证填报的信息正确,不然将核验不通过),如申报资金总额超过安排资金,将进行公证抽奖,确定消费券中签人。
3.本轮消费券预计于1月10日发放到位,具体发放时间可能视情调整。
(3)红包查询:中签的用户,可在云闪付APP主页面右上角“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询。
(4)云闪付消费券消费说明:消费券可以叠加使用,其余请参照云闪付的消费说明。
(5)云闪付消费券退款规则:其余请参照云闪付的消费说明。
(6)报名人可以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具体查询时间以甬派公布为准。)
(7)消费券活动结束。消费券有效期(2024年2月29日)后3个月内无退款情形的视为活动结束。如有发生中签人退款情形,以最后一笔退款之日起计算,3个月内如未再发生退款行为,视为活动结束。
四、关于市民报名参与活动的说明
(1)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活动执行方将获取报名用户的IP以及相关的报名信息,并按照发放规则进行数据清洗,若使用违规方式参与活动,将杜绝其参与公证抽签摇号。
(2)如用户出现买卖购房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用户活动参与资格,用户获得的购房消费券进行收回。对套现获利数额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商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处理;达到数额的,交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3)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知情并同意本活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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