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波机票退改签规则一览

导语 受疫情影响,不少航空公司都发布了宁波相关航班机票的免费退改政策,市民可妥善安排出行。

  2021宁波机票退改签规则一览

  受疫情影响,不少航空公司都发布了宁波相关航班机票的免费退改政策。

  春秋航空

  尊敬的旅客: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广大旅客妥善安排出行。春秋航空现就宁波进出港航班客票发布特殊退改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1年12月5日(含)前购买,且乘机日期在2021年12月6日(含)至2021年12月20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宁波进出港航班

  二、特殊退改规定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自本通知发布时起,旅客在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退票或变更的,可执行以下非自愿退改。

  如选择变更至2022年1月31日(含)前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费和票价差;再次提出变更或变更至2022年1月31日(不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并根据对应舱位收取变更费用。

  如选择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联系原出票单位办理,其他舱位旅客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关注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 “机票退改”;

  登录自助退改链接:(https://flights.ch.com/Service/RefundTicket);

  登录春秋航空官网:www.ch.com ->“服务中心”->“行程服务”->“机票退改”。

  四、使用套票出行的旅客,如在2021年12月6日(含)至2021年12月20日(含)之间由宁波出发或前往宁波,3天内退票或放弃行程均不计入违规。春秋航空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及目的地的防疫政策,提前做好准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特此通知!


  中国国际航空

  尊敬的旅客: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现就行程涉及宁波进出港航班的国内客票发布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条件

  客票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2021年12月6日10时(含)前购买或换开的国航999开头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

  (二)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含)至2021年12月20日(含)之间宁波进出港的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1年12月6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

  二、客票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客票变更

  您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2022年1月20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2年1月21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您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中国南方航空

  尊敬的旅客: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宁波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在2021年12月6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宁波机场进出港(含经停)的南航国内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国内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含)至2022年1月2日(含)的784开头的南航客票。

  二、自愿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首次变更至2022年2月28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内客票不允许自愿变更航程和签转外航。

  四、其他事项,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五、本通知自2021年12月6日起生效。

  为了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客票定座。客服热线目前较为繁忙,建议您选择南航官网、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取消定座、机票退改手续,退款秒到账,详情参照操作指引。

  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南航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中国东方航空

  尊敬的旅客: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受影响的旅客更好地安排行程,东航特制定涉及宁波相关航线客票特殊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东航781开头客票填开的国内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行程中涉及宁波进港、出港或经停航班。航班日期在2021年12月5日(含)—2021年12月19日(含)之间。

  (二)出票日期或换开日期:2021年12月5日(含)之前。

  (三)取消订座时间:须在航班起飞时间前。

  二、变更及退票政策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在客票有效期内可免费办理变更或退票,具体如下:

  (一)变更:

  1.东航或上航航班办理变更至相同始发地至到达地的航班或日期,变更航班日期范围在2022年1月10日(含)之前,可变更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

  2.若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可在航班起飞时间前取消座位,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二)退票:

  1.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免费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2.已按上述免费办理变更手续,可在办理变更后7天内提出退票申请,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条款: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改手续。

  三、办理渠道

  原购票渠道(东航官网、东航APP或旅行社、代理点、携程、飞猪、去哪儿、同程等第三方平台等)。

  东方航空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中国东方航空”进入)

  东航APP(https://app.ceair.com)

  东航官网(http://www.ceair.com)

  东航客服热线95530及各服务网点

  东航温馨提醒您:

  客服热线话务可能出现繁忙,若您航班发生调整,建议您优先选择东航官网、东方航空APP等网上渠道办理机票退改,以节省您的宝贵时间。

  如您已提前办理值机、选座等业务,建议您先回原办理渠道取消已办的值机、选座等服务后,再使用东航各类自助退改功能或者拨打95530热线,以节省您的宝贵时间。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长安航空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疫政策,经研究决定,特下发长安航空国内航班票务处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出票日期:2021年12月6日(含)之前

  适用航班日期:2021年12月6日(含)至 2021年12月20日(含)。

  适用航班范围:

  在2021年12月6日(含)之前已购买或换开,且航班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含)至2021年12月20日(含)的,由长安航空实际承运的涉及宁波国内进出港航班(含经停)。

  旅客于2021年12月6日(含)之前已购买或换开的航班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含)至2021年12月20日(含)期间涉及宁波行程的联程航班或来回程航班:包含与9H客票组合使用的海航集团内航司机票(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同一运输合同内的联程航班或来回航程航班。

  适用票证:856票证以及使用非856票证互售的9H国内航班客票。

  二、改期操作标准:

  改期标准:

  符合“适用航班范围”规定,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可免费改期至客票有效期内同航线、同舱位一次,如涉及无同舱位改期,可免收改期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差额;

  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及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的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在航班离站前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应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已提交退票、改期申请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改期手续费。

  改期流程:

  官网、微信及呼叫中心销售的客票免费变更仅限我司呼叫中心95071199办理。

  三、退票操作标准:

  退票标准:

  符合“适用航班范围”规定,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业务,免收退票费。

  在航班离站前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应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退票操作流程:

  官网客票办理退票业务时,旅客须选择“非自愿退票-其它”并在备注中写明“宁波疫情”。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请各单位严格遵照以上规定执行,做好旅客的票务工作。

温馨提醒: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机场】可获取进出宁波机场进出港最新隔离/核酸政策要求、目的地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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