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导语 为确保2021年10月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顺利举行,对在我市参加2021年10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提出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因未遵照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而无法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提交)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愿意遵守《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承诺以下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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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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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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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绑定本人健康码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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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由考生自行填写、主动申报 |
当前本人健康码状况 |
□绿码 □黄码 □红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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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14天内 本人身体健康状况 |
有无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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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上述症状,具体症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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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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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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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14天内是否有流行病学史(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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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须做核酸检测者 |
□是 □否 |
核酸检测结果 |
□ 阴性 □ 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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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由考点填写 |
考点体温检查检测异常记录
体温≥37.3℃为异常体温 |
上午9:00-11:00 第一场考试 |
体温异常 记录 ℃ |
检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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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0-15:00 第二场考试 |
体温异常 记录 ℃ |
检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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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6:00-18:00 第三场考试 |
体温异常 记录 ℃ |
检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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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内用“√”标注。
2. 如出现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前14天内出现过有关症状的、是既往感染者的、是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考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是须做核酸检测者等情况的,考生应如实填写,并按本人报名参加考试科目数打印1至3份,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主动上交给健康监测人员。
3. 在进入考点时未主动提交本表的,视为考生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所列明的各项要求,且知悉本人如果瞒报相关信息将要承担的责任及法律后果。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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