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失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宁波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常住人员可以进行失业登记。

  宁波失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一)《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一份;

  (二)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一份;

  (三)下列相关材料原件一份: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结业)的,提供毕业(肄业、结业)证书。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终止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的,提供工商、民政等部门出具的营业证照注销证明。

  4、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

  5、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司法(公安)部门证明。

  6、土地被征用的农村劳动力、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土地征用证明。

  (四)《就业创业证》原件。未办理过《就业创业证》的提供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社会保障卡已加载就业创业证功功能的,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

  (五)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一份。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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