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波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申请对象
导语 宁波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41号),包括多种补贴政策,一起来看。
2021宁波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申请对象
享受对象
在我市初次登记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3年内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
享受条件
1.正常经营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2.申报期月均实缴纳税额500元(含)以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不受本款限制)。
申请方式
采取“零申报”方式办理,可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补贴资金直接发放。无法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可登录浙江政务网申报,或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在申报次月发放。
温馨提醒: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创业补贴】获取宁波多种创业补贴申报攻略、申报入口、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申报材料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