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宁波学法减分后随时可以申请参加考试吗?

导语 完成一次学习后,必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学法减分考试,考试合格就可减1分。

  完成一次学习后,任何时间均可申请参加考试吗?

  不可以。

  必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学法减分规则

  一、只有持有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的驾驶证的人,在处理完交通违法、已有记分但未被记满12分的情况下,可在“交管12123”APP上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实人认证,申请参加“学法减分”;

  二、连续学习满5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3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为1次,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就可减1分(考试共20题、答对18题为合格);

  三、考试未通过的必须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最多2次。逾期或者补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法减分”;

  四、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减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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