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导语 异地贷款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宁波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 开具证明。借款职工到缴存地中心开具《职工住房公积 金缴存情况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

  (二) 贷款申请。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并持有购房地中心需要提供的贷款资料。

  (三) 审核审批。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的,购房地中心应 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特殊情 况,经购房地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五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准予贷 款并通知借款人。购房地中心委托承办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 的,受理时间以购房地中心受理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资料 为准。

  (四) 贷款签约。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到购房地 中心或承办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 凭证。

  (五) 贷款担保或抵押。购房地中心委托承办银行负责办理并 保管抵押(预)登记。

  (六) 贷款发放。房屋抵押(预)登记后,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 行收妥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权属证明后发放贷款,并将《缴存证 明》回执反馈至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应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 况明细台账。贷款发放条件,购房地中心另有规定的,按照购房地 中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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