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波象山中心城区初中秋季招生公告

导语 2018宁波象山中心城区初中秋季招生公告发布了,今年初中招收哪些学生,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2018宁波象山中心城区初中秋季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1.持有丹东、丹西街道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已在丹城中心城区小学进城就读,要求继续在丹城中心城区学校就读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其他符合《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相关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要求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丹城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只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

  因身体原因不能升学的,根据休学有关规定,由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读学校办理休学手续。

  三、入学细则

  按“对应接轨、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组织招生和安排学校。

  1.已在丹城中心城区小学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实行小学与初中“对应接轨、统筹安排”的招生制度。

  (1)文峰学校、外国语学校、城南学校、林海学校小学部学区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部,其他类别毕业生由教育局视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2)丹城四小学区毕业生对应划归丹城中学,其他类别毕业生由教育局视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3)丹城三小学区毕业生对应划归丹城二中,其他类别毕业生由教育局视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4)实验小学学区毕业生对应划归丹城实验初中,其他类别毕业生由教育局视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5丹城二小学区毕业生对应划归丹城中学,其他类别毕业生由教育局视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2.小学不在丹城中心城区就读,要求初中回城就读的丹东、丹西街道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视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学额空余数,统筹安排入学。

  3.其他符合《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相关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文件规定组织招收,视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学额空余数,统筹安排入学。

  4.丹城中心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因户籍或住宅房地址发生变化,可提出就近入学的申请,由教育局视学区初中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报名安排及要求

  由县教育局中心城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分批组织报名登记。报名时间及要求大致安排如下:

  (一)6月下旬,已在丹城中心城区小学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自行统一组织登记报名,汇总后上报县教育局城教办;

  (二)4月下旬,小学不在丹城中心城区就读,要求初中回城就读的应届丹东、丹西街道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家长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转学证明、学生基本信息表报名登记;

  (三)5月上旬,小学不在丹城中心城区就读,非丹东、丹西街道户籍,但新生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持有房屋产权证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家长携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基本信息表预约登记;

  (四)5月下旬,小学不在丹城中心城区就读,象山户籍,符合《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其他相关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家长携户口簿、出生证、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社保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基本信息表预约登记。

  (五)7月中旬,小学不在丹城中心城区就读,非象山户籍,新生监护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积分确认单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家长携户口薄、《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积分确认单及其他相关材料等预约登记。

  上述各类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

  县教育局将协同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类证件进行审核查验,审核合格的新生将由各初中学校于8月31日前电话或短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若审核查实伪造或隐瞒事实的,取消进城就读入学安排资格。

  五、招生纪律

  1.初中招生以普教科的电子学籍为准,各小学务必重视电子学籍的管理和完善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及时将学生电子档案的信息输入,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各初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严禁在义务教育段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兴趣班。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有关选拔性质的书面考试,应按照《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编班。

  3.各小学不得将毕业生资料(主要是学生基本信息表、健康档案等)交给家长自行处理,9月中旬按毕业生分配信息统一分解到对口初中。各初中学校在新生完成注册后,主动与新生小学毕业学校联系,及时、准确地完成新生相关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4.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若自愿放弃升入对口初中的权利,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地学校,后又申请转回学区学校的,则按非本学区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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