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宁波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呢?宁波出生证明的办理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呢?宁波本地宝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
1、婴儿出生一个月内:
(1)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由产科病区签发);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一个月至一年:
(1)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由产科病区签发);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延时领证情况说明。
3、婴儿出生一年后
(1)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由产科病区签发);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延时领证情况说明;
(5)司法许可机构开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4、代办:
原则上要求婴儿母亲亲自办理,除母亲以外的人,包括婴儿父亲办理,皆属于代办。
代办须提交婴儿母亲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书上的母亲签字必须由婴儿母亲亲笔签字并摁手印。
注:一般《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在婴儿出生所在的妇幼保健院或医院办理,如果是在这些机构以外出生,则需要携带亲子鉴定证明、接生证明以及接生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妇幼保健院办理。
温馨提醒:建议在婴儿出生以后尽快办理出生证明,超过一年以后办理的程序及需要的资料更加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