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导语 关于宁波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包括办理条件,办理所需材料,办理费用等,供广大市民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机构:市局外资处、各分局注册科外资窗口

  申请人:企业

  办理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底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提交申请材料

  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公司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4、其它有关文件。

  收费标准

  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注册资本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的,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超过一千万元(不含一千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超过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开业注册登记费最低款额为50元;分支机构开业登记费300元;变更登记费100元(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一千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一千万元的,其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超过一亿元的,其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 。

  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7、企业注册登记费(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30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审查材料——受理——办结

  年检要求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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