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体接运: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普通殡葬专用车辆的接运遗体,可免费接运1次。
2.宁波市户籍人员在省外死亡的,免除1次逝者死亡地到死亡地当地殡仪馆的接运费用。
二、遗体存放:殡仪馆内普通冷藏免费3天。(指遗体放入冷库储藏,不与小型灵堂守灵惠民政策重复享受)
三、遗体守灵或告别:
1.殡仪馆内吊唁小告别厅1间(用于遗体火化前临时停放,一般不超过2小时)免费使用1场;
2.免费租用火化地殡仪馆1间灵堂(小型)治丧,租用时间不超过3天,租用费不超过1600元,超出部分由丧户自行承担。两个项目不重复享受。
四、遗体火化:平板炉火化。
五、骨灰寄存:在殡仪馆骨灰寄存1年内(含)。
六、骨灰盒:殡仪馆免费提供骨灰盒1只(限价值300元以内的指定骨灰盒)。